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北京东方博纳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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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19日 | ||||||||||||||||||||||||
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北京东方博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东方博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形,且企业未提出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依据《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该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被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自注销之日起应停止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
二O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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