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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发(2016)36号(关于印发《海淀区“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以此为准)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5日

                                  

                                                                  

海政发〔2016〕36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海淀区“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现将《海淀区“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5日

  海淀区“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

  安全保障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本区落实首都中心城区功能定位、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重要阶段,也是建立健全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重要阶段。

  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相关文件,特制定《海淀区“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本规划是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三五”时期本区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职责的重要依据,旨在建立健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本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绩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民生”和“民心”工程来抓,并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稳步提升。

  食品药品机构改革成效显著。根据北京市食药机构改革相关要求,2014年初成立了海淀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明确了由区长任主任,由常务副区长、主管食药工作的副区长分别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组建了区、街镇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监管机构,在29个街镇设置了29个食药所,并按照“双重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全面落实属地责任;高度重视基层食药监管机构建设,从基础设施、办公设备、财政经费、信息化建设、人员配备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更好地维护属地食品药品安全秩序奠定了扎实基础。

  食品药品风险评估和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十二五”期间,本区抽检监测工作全面覆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及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进出口等各个环节,有效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全区65大类食品抽检平均合格率为98.16%,其中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大米、食用油、猪肉等8类重点食品平均合格率为98.97%;药品平均合格率为99.56%。食药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强化了监管和抽检工作力度,食品药品抽检合格率明显提升,2014年65大类食品抽检合格率提升至99.37%,8大类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提升至99.93%,药品类抽检合格率提升至100%,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食品药品应急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十二五”前期,本区基本完成了《北京市海淀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应急任务和职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得到有效落实。2013年底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后,本区制定了《北京市海淀区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修订了《北京市海淀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全区应急体系。积极有效应对了劣质油、问题粉条、上海福喜问题食品等负面事件。

  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建立。机构改革后,本区积极履行综合协调职能,每年均对街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推动街镇进一步增强属地责任意识;大力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建立了覆盖本区全部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及奖惩机制,进一步提升信息员在信息通报、隐患排查等工作中的积极性;成立了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在强化企业主责、加强监管的基础上,注重引导行业组织,加大行业组织协助开展工作的力度,有效发挥了行业组织的综合协调和自律作用;高度重视与社会媒体的合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形式,积极组织食药安全宣传培训“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等活动,有效调动了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初步形成共治格局。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尤其是2013年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之后,本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良好,安全监管水平整体提升,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辖区客观存在大量输入性风险。本区的城市功能定位决定了大量食品药品只能依靠外埠供应,与外埠区域的关联度和依存度很高,输入性风险使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面临很多问题和困难,大大增加了本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不确定因素,导致源头监管、全程监控面临更大挑战。

  疏解非首都功能工作环境极其复杂。查处取缔食品药品类无证经营是本区疏解非首都功能、调控人口规模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但现实情况是监管数量庞大,监管形势复杂,仍有大量外来人口聚集在城乡接合部地区,尽管通过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大力度进行了整治,但一些无证照经营的小餐馆、小作坊、小食品店和“黑”诊所等又有反弹,给食品药品安全带来了比较突出的隐患,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风险始终存在。

  区域特点决定了食药问题“燃点”极低。本区作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科研院所和高校聚集区、机关和部队大院密集区,居住着大批高科技人才、科学家、知名学者、高校学生、领导干部和部队官兵等,本区居民以文化素质高而著称,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期望程度更高,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反映也更强烈,这些特点都决定了本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关注度极高、敏感性极强、问题“燃点”极低。

  对互联网等新兴业态的监管存在盲点。互联网交易等新兴业态给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互联网+”的广泛运用使实体市场和虚拟市场高度融合渗透,第三方销售及服务平台、互联网经营、海外代购、微商等新兴业态、新兴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形成与传统生产经营模式截然不同的风险形态。随着本区首都中心城区功能定位和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战略任务的明确,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必将面临深刻变化,互联网、“高精尖”产业发展将给监管工作带来更多新挑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食品药品,从事夸大宣传、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监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技术条件和手段缺乏,这些都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辖区面临的监管压力和矛盾比较大。本区监管主体数量巨大,同时还有大量无证经营门店,监管压力巨大,而目前全区从事食品药品专业监管的执法人员非常匮乏。从实际情况来看,本区居民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期望值与实际的监管能力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整体部署,牢牢把握本区城市战略定位,紧密结合区域特点,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围绕提高群众满意度这个中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不断提高本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改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更好地服务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借助本区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平台和优势,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设“海淀区食品药品综合应急指挥调度体系”,高度整合全区执法资源和监管信息,形成统一调度、统一响应和统一处置的决策机构和运行体系;建设“海淀区食品药品风险防控体系”,建成覆盖全区的检测监测站点和技术保障网络,不断提升检测、监测、预警和防控等能力;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全面建成,地方食品药品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完备,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价标准体系更加完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药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社区基本药物和零差率药物抽验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

  一、主要任务

  (一)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区和街镇两级预算,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督促各街镇按照职责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属地责任。

  (二)强化相关监管机构职责

  充分发挥区、街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衔接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区、街镇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职责,积极推动监管力量下沉,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所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加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能力建设,确保有职能、有编制、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

  (三)落实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

  把非首都功能疏解与保障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人口规模调控等工作目标统筹结合,坚决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禁限目录中涉及食品药品行业的有关要求,从源头严格控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增量资源聚集,使本区发展更加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对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明确要求疏解的产业,要坚决予以疏解。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区建设长效机制,做实街镇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执法部门责任,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在疏解低端业态、降低人口规模的同时,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点。

  (四)促进本区食药产业创新发展

  推动中关村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及相关产业持续发展,支持全球顶尖研发机构、集团总部、产业组织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设立代表处,为企业提供合作研发、检验测试、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应用推广等服务。

  (五)加强综合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建设

  加强综合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高度整合全区执法资源和监管信息,形成统一调度、统一响应和统一处置的决策机构和运行体系,强化对辖区监管执法资源的有效统筹和组织管理。完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应急装备建设,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快速响应、应急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高标准做好辖区内重大活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六)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加快建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街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快检室、社区监测点和企业自检室,完善区、街镇和生产主体“3+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对辖区内高风险区域、高风险食品药品种类开展抽检监测及评估分析,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力度,提升风险监测、分析、评估能力,为市、区领导决策和辖区监管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配合全市健全追溯体系,实现食用农(林)产品和食品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寻、质量可控。

  (七)严格监管执法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稳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强化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严格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等管理制度。做好“先照后证”改革衔接工作,提高新形势下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全过程、全链条安全。开展以整治无证无照餐饮经营活动为重点的综合治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惩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制售假劣药品,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无证生产经营等严重违法行为。

  (八)推进网监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互联网监测能力。随着网络经营食品药品、网络订餐等新兴业态的不断升温,要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经营平台及入驻企业的监管力度和监测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互联网监测系统,根据需要做好相关备案工作准备;加强食品药品互联网广告监测工作,加大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推进电子取证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服务监管为核心,强化网络监测及电子取证实用技术培训。

  (九)强化源头管理

  加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提高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性农产品)认证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农药兽药使用的有关规定,强化产地检验检疫,提高源头安全保障能力。借助现有企业配送中心,鼓励发展共同配送,进一步推动符合辖区居民消费需求、布局合理、辐射全区的食品冷链物流发展。

  (十)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积极落实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和食用农(林)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完善信用累积、评价和“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完善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对守信主体强化政策激励,对失信主体加大约束惩戒,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十一)积极构建社会共治体系

  加大对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支持其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企业自觉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实现区、街镇两级投诉举报业务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推动区、街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发挥属地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在风险隐患排查、事故报告、宣传教育、废药回收等方面的作用,真正将监管延伸到触角末端。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奖励资金,调动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参与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十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层次

  完善新闻宣传协作机制,拓宽新闻宣传渠道,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和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和科普宣传力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媒体设置专版、专栏、专题,加大正面报道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宣传,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声势。准确把握新闻宣传重点,充分展现本区的食药安全高地地位。

  (十三)强化基层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队伍和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基层食药所基础建设,2016年底全部达到“北京市达标所”标准,2017年底基本达到“北京市示范所”标准,积极推动实现“四有”(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目标。

  二、重点工程

  (一)区食品药品综合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建设

  1.完成综合应急指挥调度体系所需软件建设。截至2017年底,根据《海淀区智慧食药监顶层设计报告》的相关规划目标,通过信息化手段,逐步完成本区食品药品安全数据中心、监督执法管理系统、食品药品安全追溯系统、面向企业和公众的信息服务系统等系统的建设,并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及属地街镇实现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

  2.完成综合应急指挥调度体系所需硬件建设。完善区食品药品应急调度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等设备建设,整合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街镇的信息化视频及附属设备等硬件资源,拓宽网络带宽,逐步实现全区相关单位和街镇的视频设备齐备、通讯信号清晰流畅、实时传输等目标。

  3.完成综合应急指挥调度体系所需执法装备配备。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完成单兵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快速检测设备等执法装备配备等相关工作,以确保一线执法人员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能够快速到位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保证一线执法人员与区指挥中心、涉及部门、涉及区域等相关点位的视频、音频双向清晰、流畅、实时传输。

  4.完善综合应急指挥调度体系所需应急演练机制。定期开展实操性应急演练,提升实战能力。建立专业人员培养机制,定期开展风险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聘请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专家团或专家委员会不定期组织风险交流、应急处置、媒体沟通等研讨会。

  (二)区食品药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完成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的建设。完成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各类专业实验室的软硬件建设,包括按照专业标准建设实验室、配备专业设备仪器,依托“食品安全共享分析中心”系统实现检测监测数据的评估分析与共享、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等。

  2.完成覆盖全区的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构建由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街镇食药所快检室、企业自检室和社区监测站点组成的风险监测网络,结合区域实际,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的检测监测力度,并不断扩大监测范围和监测指标,按照北京市工作要求,完成本区相关建设任务。

  3.完成风险监测数据系统的建设。以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的监测数据为支撑,统筹规划全区监测网络的数据资源,建立以“食品安全共享分析中心”系统为支撑的数据共享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加强监测、分析和评估,逐步建立起食品药品风险预警和防控数据系统。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发挥监督、指导、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落实本规划。各街镇要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统筹做好本辖区的贯彻落实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集中力量组织实施本规划的重点工程,分阶段重点解决一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面临的重大问题。

  二、确保经费投入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条相关规定,明确区、街镇两级经费投入责任,统筹安排资金,为实施本规划提供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有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扩展资金来源,保障本规划顺利实施。

  三、严格督查考核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相关规定,将本规划的实施纳入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督查考核,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落实效果。主动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各方责任和各项工作落实。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履行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依法严肃问责。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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