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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3期)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15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3批次乳制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72号)和《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93号),涉及我市3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北京万泉河商场销售的米格农场浓味车打干酪

  (一)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北京万泉河商场销售的标称北京新百利恒康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产自美国的米格农场浓味车打干酪(生产日期:2016年07月21日),酵母项目不合格。

  (二)经查,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北京万泉河商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北京万泉河商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97.6元;2.罚款人民币5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7〕100418号】

  二、北京嘉思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芙莱蒂脱脂纯牛奶

  (一)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望京分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嘉思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口的德国阿尔伯特牛奶厂生产的芙莱蒂脱脂纯牛奶(生产日期:2016年6月24日),商业无菌项目不合格。

  (二)经查,北京嘉思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该公司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决定对北京嘉思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免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7〕100046号】

  三、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荣华中路分公司销售的浓香可可固体饮料

  (一)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荣华中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高乐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浓香可可固体饮料(生产日期:2016年11月07日),霉菌项目不合格。

  (二)经查,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荣华中路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荣华中路分公司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29.6元;2.罚款人民币7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京开)食药监食罚〔2017〕020016号】

  特此通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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